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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入户网联系人:何老师手机号码:18923309557
传真号码:88928848
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1号美银国际大厦11号1幢704卡
向中山市公安机关提供下列申请资料,即可中山入户入户广东中山。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正本。
3、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4、申请人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或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申请迁入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中山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最近(自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之日起回溯)在中山连续购买社保1年(含)以上的情况证明。
7、随迁人员身份及关系证明文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关系证明等)。
8、中山代办户口了解到申请人入户集体户的,需出具单位或社区的同意落户证明。
9、公安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干部身份人员在申请入户时应当一并调档,可以只申请调档(受理条件与入户一样);人事关系已在中山的人员无需调档,直接申请入户。提交资料同上。
2.中山入户提醒非全日制毕业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能调档。
3.“参保地不在中山”指在中山设有合法分支机构,申请人在中山工作,但由总公司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