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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小孩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攻略
一、办理需满足条件:
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外),均可申请投靠父(母)中山入户。
二、需要准备好的材料清单:
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②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③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④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卫生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⑤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三、申请人申请步骤: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中山户口办理了解到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中山入学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上一条: 中山入户口迁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