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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户中山方案
编辑:中山户帮帮   发布时间:2021-06-03

(一)跨区就读


1.古镇居委会户籍(含新迁户、集体户)的适龄儿童要在5月24—28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提交书面申请,如果在非正规幼儿园和镇外就读的就要到镇教体中心(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提交书面申请(需在“灯都古镇”公众号预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按居住房产证住址就近入学;(2020年6月份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实行跨区、跨片就近或靠近入读公办学校)。(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信息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带租房合同。)


2.本镇户籍适龄子女因异地居住确实需要跨区就近入学的,要在5月24—28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提交书面申请,如果在非正规幼儿园和镇外就读的就要到镇教体中心(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提交书面申请(需在“灯都古镇”公众号预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信息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居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区就读我镇公办学校的,要在5月24—28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提交书面申请,如果在非正规幼儿园和镇外就读的就要到镇教体中心(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提交书面申请(需在“灯都古镇”公众号预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跨区就读申请书;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④在古镇满一年以上的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⑤在古镇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⑥在古镇购买且居住用满一年以上的房产证或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4.中山人才入户由于近年我镇小区(楼盘)比较多,入住率高,分布不均匀,为了更好地有序安排,小区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学校分配具体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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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优待政策就读


1.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5月24—28日把教育优待政策的有关资料(见《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如果在非正规幼儿园和镇外就读的就要提交到镇教体中心(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需在“灯都古镇”公众号预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2.港澳同胞子女按照《关于印发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市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80号)、台湾学生按照《印发关于台湾学生在中山市中小学校就读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68号),华侨子女按照《关于华侨子女回国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粤侨办〔2009〕55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5月24—28日向在读的幼儿园(小学)或镇教体中心(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需在“灯都古镇”公众号预约)申请入学,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全家港澳户籍在古镇无房产的、小孩是港澳户籍家长是外地户籍的,均要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


3.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古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的,能办理积分入学的需先办理积分手续,要在5月24—28日前到所就读古镇的正规幼儿园(小学)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在非正规幼儿园和镇外就读的就要到镇教体中心(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需在“灯都古镇”公众号预约)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能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资料:①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或村居证明文件,②新生登记预报名表,③小孩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积分入学回执)。


(三)积分就读


积分入学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分配按“积分高低排序”,中山落户采用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的方式进行(自选学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保积分入围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安排到一个公办学位。家长现场自选学校确定学位后就不能申请更换,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地家长需携带:①新生登记信息表;②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2.非本地户籍家长需携带:①新生登记信息表;②家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小孩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⑤《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⑥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古镇缴交社保的参保记录;⑦积分管理登记的积分回执;⑧自选学校确认表(市积分生)。


(五)资料审核


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修正网上预报名登记的信息,进一步提升新生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对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


(六)民办学校招生


我镇民办学校要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通〔2021〕66号)文件规定制定招生方案,审批通过后才实施招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镇(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2021年有本镇(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且在本镇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记,从2022年起需持有本镇(市)有效居住证才可登记);


3.截止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本镇(市)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四种类型。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摇号录取,6月22日民办学校由市教体局统一电脑随机摇号录取,6月27日到学校现场报名。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需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学生可在7月5日9时至7月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兄弟姐妹,本镇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对补录情况有异议的,可咨询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超地域等违规招生。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学校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